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税收法规 > 正文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期间个人取得的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等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3-05-15 发文字号:晋财法[2003]20号
各市(地)、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期间个人所得税的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财税[2003]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