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税收法规 >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65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3年新增和调整部分)》的公告

日期:2013-11-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是海关和有关政府部门、从事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为便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准确申报,我署根据相关标准更新以及技术发展等情况,新增和调整了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3年新增和调整部分)

  海关总署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