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
日期:2016-10-28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资产,且在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期限比较长,超过了正常信用条件。购入固定资产时,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各期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案例】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购货合同,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大型机器设备。合同约定,甲公司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价款。该设备价款共计6 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分6期平均支付,首期款项1 000万元于2013年1月1日支付,其余款项在5年期间平均支付,每年的付款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支付款项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2013年1月1日,设备如期运抵并开始安装,发生运杂费和相关税费260万元,已用银行存款付讫。2013年12月31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发生安装费360万元,已用银行存款付讫。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用银行存款如期支付了款项。假定折现率为10%。[(P/A,10%,5)=3.7908]。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购买价款的现值为:
1 000+1 000×(P/A,10%,5)=1 000+1 000×3.7908=4 790.8(万元)
(2)2013年1月1日:
借:在建工程 4 790.8
未确认融资费用 1 209.2
贷:长期应付款 (1 000×6)6 000
借:长期应付款 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贷:银行存款 1 170
借:在建工程 260
贷:银行存款 260
(3)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为设备的安装期间,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额符合资本化条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2013年12月31日:
本期摊销金额=(长期应付款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期初余额)×折现率
借:在建工程 [(5 000-1 209.2)×10%]379.08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79.08
借:长期应付款 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贷:银行存款 1 170
借:在建工程 360
贷:银行存款 360
借:固定资产 (4 790.8+260+379.08+360) 5 789.88
贷:在建工程 5 789.88
【思考问题1】201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5 000-1 000)-(1 209.2-379.08)=3 169.88(万元)
【思考问题2】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长期应付款”项目的列报金额=3 169.88-(1 000-316.99)=2 486.87(万元)
(4)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设备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额不再符合资本化条件,应计入当期损益。2014年12月31日: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额=3 169.88×10%=316.99(万元)
借:财务费用 316.99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16.99
借:长期应付款 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贷:银行存款 1 170
【思考问题】2014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5 000-1 000×2)-(1 209.2-379.08-316.99)=2 486.87(万元)
(5)2015年12月31日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额: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额=2 486.87×10%=248.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