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十条”的税收优惠玄机 减税才是投资界最需要的
日期:2016-09-27
9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从十个方面明确了全面推进创业投资体制建设的新要求。其中提到了拓宽资金来源、完善退出机制、税收优惠、发展股权债权联动机制等投资人最为关心的问题并做出安排,这给正处于资本寒冬的创投圈打了一剂强心针。
AC加速器创始人徐勇称,此次的“创投国十条”是第一次以国务院名义推出的,较为全面系统地规定安排了创投行业关心的问题,对业界来说是一件大好事,能够很大程度上促进新产业、优秀龙头企业以及整个经济的发展。不过,《意见》的具体落地实施仍需要一定的时间。多位投资人表示,目前最关心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问题。
证监会牵头拓宽退出渠道
针对投资人最为关心的退出难问题,《意见》提出将由证监会牵头负责拓宽并完善创业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并提出了四点具体举措。若能落地实施,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将有望取得突破,VC/PE机构退出难的问题也有望得到改善。
具体举措包括:一是充分发挥已有市场的功能,畅通创业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二是强调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机制,改善市场流动性;三是支持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开展直接融资业务;四是鼓励以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并将规范发展专业化并购基金作为并购退出的重要途径。
当前,我国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并不明晰。IPO回报率高,是投资机构最理想的退出方式,但IPO存在手续繁琐、新股发行缓慢、费用高、熊市时IPO易暂停等问题;新三板作为另一主要退出渠道,则存在流动性不足、交易不够活跃、且大部分挂牌企业为“僵尸股”、成交量少等问题。
“不过,新三板扩容或为VC/PE退出带来更多可能,特别是在转板政策落地后,VC/PE能通过绿色通道占领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先机。”长富汇银研究总监张建房表示。
另外,张建房还表示,PE基金二级市场也是PE退出的重要渠道。我国PE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流通比例还不太高,《意见》中提出支持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开展直接融资业务,有助于推动PE基金在二级市场的交易。
税收优惠引关注
《意见》指出,要完善创业投资税收政策。按照税收中性、税收公平原则和税制改革方向与要求,统筹研究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等科技型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开展天使投资人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多位投资界人士表示最为关心的是税收优惠问题。投中集团分析师陈伟说:“减税才是现阶段投资界和工商界最需要的措施。”
据了解,目前国外天使投资人的所得税都采用自己申报的方式,而国内的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的税收均采用“先缴税再由政府退税”的方式。对于投资人来说,这种方式一方面税费返还周期较长,另一方面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沟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也容易助长权力寻租。
“要改的话,首先需要整体降低企业所得税,并且减少歧视性较强的产业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其次,对于以资本增值为收入来源的VC来说,需要在立法层面上解决税收难的问题。”陈伟说。
梅花天使基金合伙人张筱燕表示,未来如果可以直接变成免缴税费,相信对投资行业来说绝对是重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