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将开征环保税
日期:2016-12-06
12月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为了实现“十三五”生态改善的目标,《规划》特别强调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规划》提出,开征环境保护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范畴。
目前《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已于今年8月29日向公众公布,并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了首次审议。
财政部前任部长楼继伟在向全国人大常委做起草说明时表示,立法的总体考虑是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进行环境保护费改税,突出解决重点问题,建立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
记者获悉,资源税的改革主要在矿产和水资源领域,尚未完全拓展到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的“森林、草场、滩涂等”生态空间。
在资源税改革推进的同时,《资源税法》已经纳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且为一类立法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规划》提出,研究设立绿色股票指数和发展相关投资产品。鼓励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对绿色信贷资产实行证券化。加大风险补偿力度,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抵押等担保贷款业务。支持设立市场化运作的各类绿色发展基金。
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吕文斌透露,“近期我们将重点研究实施绿色发展目录,继续支持绿色债券规模,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引导社会资本介入绿色发展基金,投资节能环保产业,探索发展绿色保险、绿色担保等新金融产品,逐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据人民银行的统计,今年我国发行绿色债券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占全球同期发行绿色金融40%,绿色金融已逐渐成为社会资本与节能环保的主要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