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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发费用核算的问题

日期:2016-12-30

  A公司打算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那内部的研发项目如何管理?研发费用如何规范核算?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后能否不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回答:

  建议A公司建立内部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建立辅助账按照内部立项的研发项目核算相应的研发费用。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后若A公司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则继续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研发部立项管理

  A公司目前内部未有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导致研发费用未能按照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建议A公司尽快完善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并按照立项的研发项目归集相应的研发费用,建议研发部项目费用申请同时注明用途,使研发部项目管理以及与财务部更好地协作。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完善《内部立项管理制度》

  建议做好内部立项和外部立项工作,内部立项包括立项、预算、日常监督、成果评价、验收、成果申报环节,具体流程:提交《立项申请报告书》——制定项目预算——按照项目申请费用——定期报告项目进度——项目验收——成果申报。

  目前A公司不打算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因此可以不向科技局进行外部立项。若未来A公司想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的规定,除了内部立项外,A公司还需要到市科技局办理立项申请,但提醒A公司注意,立项申请并非需要项目研发成功。

  2.研发费用核算

  (1)直接投入

  为便于研发项目预算管理和财务核算,建议出入库单据如用于研发需注明内部命名的项目名称。研发部每月归类各项目领用材料明细表。每月财务部核对领料单和领用材料明细表,按项目计入“研发支出-直接投入”。

  (2)直接人工

  研发部登记各项目的成员名单和项目所处阶段。财务部每月以各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为基数,在其当月参与的研发项目中进行分摊,计入 “研发支出-直接人工”,分摊方式合理即可,如均分或者按参与各项目工时占当月总工时分摊等。需注意的是,如某项目已结束并开始投入生产,由于不属于研发支出,不可再参与分摊研发费用。

  (3)研发设备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分摊

  研发项目所使用的设备和无形资产每月需在各项目间分摊,分摊方式如均分或者按参与各项目工时占当月总工时分摊等。

  (4)其它

  研发项目申请费用时,需在费用申请单注明项目、金额、用途、项目进度,并注意取得合法凭证,如发票。财务根据费用审批单和发票、费用报销单、合同(如有)计入研发支出。

  根据财税[2015]119号第三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五条规定,A公司可以对各研发项目参照以下格式区分自主研发和委托研发分别设置辅助账,以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自主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

  委托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

  3.高新技术企业可不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国税函[2009]203号文第四、六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需要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的企业不能享受该优惠。因此,若A公司不办理备案手续,即使A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也不能享受15%的优惠税率,需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这与一般企业的情况不符,税局有可能产生关注,询问A公司放弃优惠的原因,建议A公司提前准备相关的合理解释。

  综上,建议A公司完善内部研发立项管理制度,建立研发费用核算辅助账,按照研发费用项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不办理备案手续A公司可以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需要准备好应对税局的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