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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会计核算不规范对税前扣除的影响

日期:2017-05-04

    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本通知(研发费的加计扣除)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进行合理调整。

    也就是说,不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的,不能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    

    另外,鉴于财税〔2015119号中“禁止行业需要通过禁止行业业务收入占到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50%的不得享受加计扣除的政策”的规定,企业如果属于所列举行业的,应当将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分别核算,以便提供计算比例的数据,避免造成划分不清不能享受优惠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