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聚焦 > 财税头条 > 正文
日期:2017-05-0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文称,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通知明确,税率为1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包括: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