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财税工具 > 行业会计 > 正文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日期:2017-06-30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的增值税“免、抵、退”税方法,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①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在会计核算上应增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借方专栏用于核算当期免抵税额,增设“出口退税”贷方专栏用于核算应退税额。

例:某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玻璃陶瓷制玻璃器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7年6月有关经济业务为: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载不含税金额为200万元,进项税额为34万元,已认证;当月生产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为5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销项税额17万元,已收款117万元;6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为200万元(假设出口的这批货物对应成本为150万元)。

购进加工材料:

借:原材料   2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万元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34万元

国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17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元

进口保税料件时:

借:材料采购—进口XX材料  50万元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50万元

借:原材料进口XX材料   50万元

    贷:材料采购—进口XX材料  50万元

货物报关出口后,根据当月报关出口单据和出口发票:

借:应收账款  2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50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50×17%-13%)=6万元,根据“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应做如下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6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17-(34-6-6=-17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200×13%-50×13%=19.5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17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19.5-17=2.5万元

根据当期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17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7万元

根据当期免抵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递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5万元

实际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17万元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