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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免征”是否要备案?

日期:2017-09-18

    问:我单位是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可以享受免征印花税的税收优惠,需要去税务局备案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第一条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印花税实行减免税备案管理,减免税备案资料应当包括: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登记簿》复印件;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上述规定,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按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印花税的税收优惠,并应当履行印花税减免税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