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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五种常见税务风险

日期:2017-11-08

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升级转型,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在实践中,如何诊断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风险成了一项急需各方知晓的业务课题,本文就优惠政策中的一些关键风险点进行分析。

一、税务风险

1.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收入比例不达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之一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如果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比例低于这个标准,则无法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也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 知识产权与主业关联性不大:

有些企业取得的知识产权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很少使用,不具备高新认定管理办法所要求的“核心性”。如申请认定时高新技术领域为高新技术专业服务,主要高新产品(服务)收入应为技术性收入,而实际主营收入却为产品销售收入。所有销售产品并非自身生产制造,也非委托外单位加工制造,而是源自纯粹“购销关系”的商业购销行为。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会不可避免地给企业招来涉税风险。

3. 科技人员不达标:

一是科技人员全年工作时间不达标,这里的科技人员应是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技术服务,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二是科技人员(含在职、兼职、临时聘用)占职工总数(含在职、兼职、临时聘用)比例未达标,低于10%。

4. 研发费用核算不规范:

由于企业研发费用核算不规范,造成研发费用低于规定标准的,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 合计数指标达标而单年指标不达标:

高新认定中,部分指标是三年合计数计算,如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但在申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时,须按年备案,且当年各项指标符合高新认定要求。否则要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

 

二、应对举措

1. 及时申报备案,次年531日前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优惠备案,同时做好各项留存资料的补充完善。对可能存在争议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及时取得科技部门相关认定资料。

2. 重视知识产权的统筹管理,提升技术含金量。特别是关注相关知识产权与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关联性,既要保证企业的知识产权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也要注意避免因知识产权分布过于集中导致未来再次申请受到使用次数(II类知识产权仅限使用一次)及有效性的限制。

3. 建立完善企业职工及科技人员清册,正确核算科技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规范员工考勤制度。

4. 建立健全研发费用辅助账。对已申报或已备案的研究开发项目及研究开发费用进行梳理及比照,并确保每年的研发费用符合规定。没有或因财务系统等原因,无法对研发费用进行专账管理的企业,应尽快建立研发费用辅助核算科目,完善相关原始凭证(如出库单、入库单、领料单等),切实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