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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做账误区,你中招了么?

日期:2017-11-09

生活中,一说报销,大家首先想到的都是“发票”。其实,在税收管理中最常提及的检查模块也是发票。这些都导致很多初涉职场的会计小白在做账时必须见到发票。那么,真的是这样么?

这其实是一个误区,会计核算最重要的是真实反映经济业务,有些经济业务本身是不用发票的。例如:

1. 反映双方债权债务关系

使用收据、借款单以及合同、银行回单等作为做账依据。比如预收定金、支付欠款、资金拆借等。


2. 发生的业务属于非税经济业务

例如企业双方签订了合同,但是还未履约就有一方违约,最后法院裁定或判决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此时由于还未涉及到应税,故支付违约金就不涉及发票。双方可以依据法律文书、银行回单等作为做账依据。


3. 特殊部门使用的特殊票据

特殊票据是指除税务发票外,税法认可使用的票据。具体包括有政府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医院与学校等使用的收据、银行收费凭据、邮政部门收费凭据、铁路收费凭据(含火车票)、航空公司收费凭据(含机票)等等。这些特殊票据,虽然不是税务发票,但是在实务中可以起到与发票相同作用,都能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


4. 企业内部的凭据

企业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财务规范处理时,会用到一些内部会计凭证,这些凭证可以作为做账依据。例如:

①按规定制作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可以作为会计上计提折旧的依据。

②企业自制领料单,是作为企业生产成本核算最重要的依据,也是会计上做“生产成本”等科目会计分录凭据之一。

③企业的工资和奖金、补贴等发放资料,是会计上处理“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的依据。

类似的内部业务很多,小编就不一一列举了,企业的一些自制单据,在会计处理时常常被忽略,这种做法不符合会计准则,会导致审计风险。因此,会计人员在做账时,要还原经济业务,让不是会计的人也能通过记账凭证后的单据看懂每一笔账的来龙去脉。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审计风险,减少自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