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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要求订阅税务报,却收到免税发票,咋回事?

日期:2017-11-16

       问: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依据税局要求在邮局订阅2018年度的《中国税务报》,向对方索取专票时,对方说只能开具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怎么回事呢?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9号)第七条规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免征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应税行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分析上述规定,邮局发行报刊属于邮政普遍服务,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故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免税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