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支出的资本化界定与核算
日期:2017-12-08
固定资产改扩建行为在实务中较为普遍的,比如办公楼重新装修一下,或者生产线满足不了生产需求进行改建,原来的大楼老化破损,要重新维修加固,那么什么样的改建需要资本化呢?又该怎样进行账务处理呢?
一、固定资产改扩建是否资本化的判断条件
1、资本化要满足受益期足够长(一年以上)。
2、数额大(一般应达到整体固定资产价值的20%以上)。
3、性能和质量要有明显的提升,如果仅仅是维持原有功能,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只能称之为维修,如电梯换了个电机、空调换个压缩器。
二、进行改扩建后处理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企业一般应将该固定资产原值、已计提折旧和减值进行转销,将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并在此基础上重新确定固定资产原价,即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即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累计折旧)加上改扩建、修缮所发生的支出,扣减拆除部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确定。在改扩建完成后从在建工程转回固定资产。
在这里我们注意到,需要减去拆除部分的固定资产,那么这部分固定资产的价值如何确定?如果是整体性单独计价的拆除部分,那很简单,直接根据该拆除资产账面数核减便是;如果是未单独计价的,我们可根据第三方的评估确认报告据以扣除。
三、固定资产改扩建后计提折旧的处理
在这里,我们首先明确,当固定资产改扩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转入固定资产后应该停止计提折旧。那么在改扩建后如何计提折旧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如属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从改扩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税法规定的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该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四、实务案例
甲公司有关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资料如下:
(1)20×7年12月30日,该公司自行建成了一条生产线,建造成本为1 000 000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
(2)20×9年12月31日,由于生产的产品适销对路,现有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已难以满足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但若新建生产线则建设周期过长。甲公司决定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扩建,以提高其生产能力。假定该生产线未发生减值。
(3)20×9年12月31日至2×10年6月31日,经过半年的改扩建,完成了对这条生产线的改扩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共发生支出50000元,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
(4)该生产线改扩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大大提高了生产能力,预计将其使用寿命延长5年,即为10年。折旧方法仍为年限平均法。
本例中,生产线改扩建后,生产能力大大提高,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改扩建的支出金额也能可靠计量,因此该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8年1月1日至20×9年12月31日两年间,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发生前:
该条生产线的年折旧额=1 000 000/5=2 00 000(元)
月折旧额=200000/12=16666.67
这两年每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为:
借:制造费用 16666.67
贷:累计折旧 16666.67
(2)20×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1 000 000-(200000×2)=600000(元)。
固定资产转入改扩建:
借:在建工程——××生产线 600000
累计折旧 400000
贷:固定资产——××生产线 1000000
(3)2×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发生改扩建工程支出:
借:在建工程——××生产线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4)2×10年6月31日,生产线改扩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600000+500000=1100000(元)
借:固定资产——××生产线 1100000
贷:在建工程——××生产线 1100000
(5)2×10年6月31日,转为固定资产后,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到2×10年6月31日,剩余的使用年限为7.5年。
月折旧额=1100000/(7×12+6)=12222.22(元)
2×10年7月及以后有关折旧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 12222.22
贷:累计折旧 12222.22
通过上面小编的讲解,大家是不是对固定资产改扩建有了一定认识?小编和您一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