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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想过怎么记账么?教你!

日期:2018-01-04

当今时代,有了闲置资金,第一想法就是投资,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是投资的热选项。购买的理财产品实际上是一种金融工具,属于一种金融资产。

实务中企业核算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通过“其他流动资产”核算,这种情况会影响企业偿债能力指标;第二种是列入“贷款和应收账款类”,这种情况会影响流动比率、还账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财务指标。这两种方式都可能使信息使用者难以从报表中直接看出企业的理财产品投资的情况。显然是不太合适。

那么应该如何核算才算合理呢?

银行理财产品按照期限一般分为短期理财和长期理财。短期理财为1年以内(含一年)的理财。长期理财是期限为1年以上的理财。按照保本和收益类型,一般情况下又可以分为保本固定收益、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三种类型。

从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和收益等特征可知,不能简单把所有银行理财产品归为某一类金融资产,需要根据金融资产的特征分别计入各类金融资产。

第一种: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银行理财产品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征: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近期出售。

符合该特征的银行理财产品有:

1、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中不超过一个月的理财产品,由于投资的期限短,所以无须考虑公允价值变动,初始投资时以投资成本计量,收回投资时买卖差额直接计入投资收益即可。可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下设二级明细科目“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核算。

2、短期的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短期保本固定收益但可提前赎回并且管理者不打算持有至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种: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对于保本固定收益并且管理者打算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的,应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时按照理财产品的成本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不存在利息调整账户,所以持有期间只要根据合同规定的固定收益率按期计提利息即可,到期收回投资本金和利息。

第三种: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银行理财产品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长期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长期保本固定收益但管理者不打算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符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特征,可列入此类。


拓展:“宝宝类”产品的处理

现在很多互联网金融的“宝宝类产品”走红,比如:余额宝,这类产品实际上是一种货币型基金,可随时买、随时退出。企业对于该类理财产品有的计入“其他货币资金”,有的在银行存款下开设二级科目核算。但是“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还是属于理财产品,虽然风险小但是毕竟还是有风险的,记入“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无法体现互联网金融产品投资和风险。

小编建议这类互联网金融“宝宝”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原因是其随时可以转入和转出,可以根据该类理财产品公布的理财收益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银行理财产品购买一直没有明确规定,小编也是好观点的搬运工,给大家参考的处理方式,实务中如何做可能需要做更多的斟酌。小编与大家一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