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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促销套取进项,为虚开做掩护?被查了!

日期:2018-01-12

团伙虚开发票竟然越来越团伙化、专业化、信息化,但是再高明的手段照样被“一网打尽”!看看这个案例!

【案情描述】

市国税局稽查局联手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巨额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违法人员邢某伙同赵某、陈某、沈某和朱某等人,成立X珠宝有限公司等4家珠宝贸易企业,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向下游2439市的373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282份,涉及金额37.2亿元,税额6.3亿元。

【稽查过程】

  某市国税局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日常监管时发现:X珠宝公司企业开业仅9个月时间,申报销售收入即已达到18.7亿元,但其在此期间申报缴纳增值税仅42万元。短期内出现巨额销售数据,这一情况引起了检查人员的警觉。

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三个问题,更确定了检查人员的猜测:

  问题一:开具发票的上下游异常;X珠宝公司的上游企业只涉及7家单位,但该企业下游受票企业则涉及20多个地、市的200多家单位。在成立10个月的时间里,该公司共领用发票2825份,已对外开票2527份,总金额达22亿余元。

  问题二:银行账户往来异常;检查人员核查企业银行账户往来情况时发现,该企业的银行账户资金每日进出频繁,下游企业资金流入后很快转出,虽申报收入很高,但很少有资金支付给与之进行贸易的上游开票企业,与交易常规不符。

  问题三:办公场地异常;检查人员到X珠宝公司经营地址实地查看时发现,该企业的办公地竟是从另外一户企业办公场地租用的一个小办公室,并且门窗紧闭,空无一人。

核查了解到的种种迹象显示,X珠宝公司具有重大虚开嫌疑。因案情重大,税警双方决定成立联合专案组对该案立案调查。

在进行初步调查过程中发现X珠宝公司与另外3家贸易企业H珠宝公司、L珠宝有限公司和K珠宝公司是关联企业3家公司与X珠宝公司成立时间相近,法定代表人相同,经营范围和形式也与X珠宝公司类似——开业后短期内均大量对外开具发票,下游企业逾百家。至案发时,4家珠宝贸易公司共计对外开具品名为黄金和黄金饰品的发票4282份,票面金额共37.2亿元。办案人员认为,各方迹象显示,涉案企业背后可能存在违法团伙,决定并案对4户企业同步实施调查取证工作。

专案组经过分析研讨,明确了调查方向并进行了下一步调查:

一是依托征管系统、发票数据系统分析企业开票交易信息,从中选取交易额较大的下游企业重点调查。通过调查发现约30家涉案企业的下游受票企业存在发票品名等信息改变的“变票”虚开行为。

二是综合交易数据,对涉案企业资金流实施核查,寻找线索和证据。该市公安局通过公安部经侦局违法资金查控平台,对部分涉案企业及邢某、赵某等涉案人员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实施调查。调查发现,4家涉案企业在日常运营时,有专门的资金公司提供资金,并存在明显的资金回流现象。  

经过发票流和资金流的调查后,形成了完整证据链,同时经过对涉案人员审讯,案情清楚明了。

 

【调查结果】  

经查,这4家涉案珠宝公司共接受上游企业开具品名为黄金、黄金饰品和金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917份,金额37.1亿元,税额6.3亿元。邢某等人通过低价甩卖实物黄金获得足够的销量,然后以大量购进时获得的进项发票去抵减没有真实货物交易而虚开的发票销项税,自以为这种模式可以瞒天过海,堂而皇之的向下游24个省、市的373户企业虚开品名为黄金及饰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280份,涉及金额37.2亿元,税额6.3亿元,价税合计43.51亿元。随着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邢某等违法人员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温馨提示】

  税务机关稽查部门会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发票管理软件等信息化工具,建立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分析模型,还会对企业底账数据销项与进项比对分析,对企业进项和销项的货物名称、数量、类别等定期比对,以此甄别企业开票和经营行为是否异常。这些手段都终将让虚开发票“无处藏身”。如果还有虚开的念头,赶紧打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