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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5种折旧摊销的年限

日期:2018-01-12

很多会计对于折旧摊销年限一直迷迷糊糊,会摊销,但是按多少年摊销,就不太清楚了,都是老会计摊销多少年我们就跟着摊销下去,那么具体各项资产的摊销年限有哪些规定?今天就跟小编来一起看看不同类型资产的摊销年限。

 

固定资产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条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七条

 

外购软件

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参考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七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四条

 

温馨提醒

 

千万要请注意文件中“不得低于”、“最低年限”和“最短”的字样,折旧摊销时不可小于所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