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个人办理的ETC卡开成公司抬头的通行费发票就能税前扣除了吗?
日期:2018-01-23
问:你以为个人办理的ETC卡开成公司抬头的通行费发票就能税前扣除了吗?
答:《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6号 )规定,已办理ETC卡的客户,可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填写ETC卡或用户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或用户卡绑定。发票开具时,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用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注意: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分析上述规定,个人名称的ETC,可以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 www.txffp.com或“票根”APP,开具公司抬头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但个人办理的ETC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票面显示“车牌号”为个人车辆的通行费。因此,该通行费可否税前扣除和抵扣进项税额,均要符合各地关于私车公用等相关文件的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