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补助”“误餐补贴”税前扣除凭据是啥?
日期:2018-02-22
问:企业日常支付的差旅费补助、误餐补贴都不需要开具发票,那么企业可以无限制税前扣除吗?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分析上述规定,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必须是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合理的、生产经营必要的支出。也就是说,企业实际发生的差旅费补助、误餐补贴,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相关性、合理性、必要性的合法有效凭证才能税前扣除。具体可以参照以下流程:
(1)差旅费补助
首先,企业应当制定合理有效的差旅费报销制度,包括出差的食宿费标准,出行的交通工具,差旅费津贴的日标准等,甚至要根据出差人员级别不同分别规定。
其次,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制度规定执行,如最好出差前有申请单,回来报销时要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单还应当注明出差的时间、地点、事由、随行人员等情况;
最后,注意用来报销的食宿费、交通费等发票要真实、合理、符合逻辑,否则不可以税前扣除。即使已税前扣除也会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
(2)误餐补贴:制定误餐补贴制度并规定标准,按员工因公实际误餐顿数和标准发放,同时报销单要有责任人签批以及个人领取的签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