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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申报比对来了?你怕了吗?

日期:2018-03-05


  从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税总发[2017]124号,以下简称规程)开始正式实施啦,无论你是否准备好,都要迎接它的到来!

  一、什么是申报比对管理?

  申报比对管理是指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对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进行票表税比对,并对比对结果进行相应处理。也就是说,对增值税申报数据进行逻辑关系校验,帮助纳税人准确完成增值税申报表的申报。

  二、哪些信息会被比对?

  1. 表内信息:增值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信息。

  2. 发票信息: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3. 进项信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进项抵扣凭证信息。

  4. 缴税信息:纳税人税款入库信息。

  5. 备案信息: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

  6. 其他信息。

  三、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比对?

  1. 表表比对:申报表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比对,即主表、附表与附列资料之间的逻辑比对。

  2. 票表比对:各类发票、凭证、备案资格等信息与申报表进行比对,即发票、凭证以及备案资格等信息和申报表内填写信息的比对。

  3. 表税比对: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与当期的实际入库税款进行比对,即申报表内产生的应纳税款与纳税人实际缴纳入库税款的比对。

  四、比对规则是如何设置的?

  1. 表表比对,按照申报表填写规则执行。

  2. 票表比对,按照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区分,有着不同的比对规则。

  一般纳税人票表比对规则

  (1) 销项比对:

  当期开具发票(不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也就是601-612的发票不纳入比对。

  (2) 进项比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票表比对规则

  3. 表税比对,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当期实际入库税款。

  4. 其他规则:税务总局还可以根据增值税风险管理的需要,对申报表特定项目设置申报比对规则;根据文件规定,各省国税机关也可以根据申报比对管理实际,合理设置相关比对项目金额尾差的正负范围;主管税务机关可以结合申报比对管理实际,将征收方式、发票开具等业务存在特殊情形的纳税人列入白名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适用的申报比对规则。

  五、对申报比对结果应如何处理?

  申报比对环节可以设置在事中或者事后,由省税务机关根据申报管理需要进行确定。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征管信息系统或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比对,并根据比对结果分别采取以下处理流程:

  1. (一)申报比对相符

  申报比对相符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2. (二)申报比对不相符

  申报比对不相符的,向纳税人反馈比对不相符的内容,并按照下列流程进行处理:

  (1) 申报比对不符的,除符合本项第2点情形外,暂不对其税控设备进行解锁,并将异常比对结果转交申报异常处理岗。

  (2) 纳税人仅因为相关资格尚未备案,造成比对不符的,应当对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3) 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4) 异常比对结果经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发现涉嫌虚开发票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经稽查部门分析判断认为需要稽查立案的,转交稽查部门处理,经处理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5) 异常比对结果的处理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 由于出现信息系统异常等突发情形,影响正常纳税申报秩序时,省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应急措施,暂停申报比对。在突发情形消除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启动申报比对流程。

  税总发〔2017〕124号文对增值税的异常比对,明确了具体的比对内容、比对规则和比对程序。请大家务必重视申报表的填列和申报,据实申报!否则一旦比对异常税控设备被锁,会给财务工作者带来不必要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