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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这么开票会被预警?怎么办?

日期:2018-03-08

【案例描述】

某公司是一家经营大型设备的一般纳税人商贸公司,有部分业务是从上游公司购进各种零件、配件进行组装后卖给下游公司,在201712月份,由于进销不一致被预警,金税三期系统显示该公司当年度大量购进各种“零件配件”,但是开具的销项却是“AA设备”。那么该公司开票为设备对不对呢?被预警了该怎么办?

 

【案例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根据该规定,开票必须根据真实业务,卖出的是设备,开具的发票就必须是设备。

收到预警信息后,税局评估科人员实地调查落实,证实该公司是购进零配件组装成设备后销售,业务是真实的,不存在变名虚开等问题,进项税额也符合抵扣的规定。最终,税局让公司会计写了一份书面说明,解除了预警风险。

【温馨提示】

那么作为企业,怎样能让开票更合理,不被预警呢?

首先,建议在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加上组装、委托加工等项目,避免经常出现进项不一致带来的涉税嫌疑。

其次,会计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体现出组装的过程,例: 

借:库存商品--设备90000

  贷:库存商品--A组件20000

      库存商品--B组件20000

      库存商品--C组件20000

      库存商品--D组件30000

     第三,建议公司财务留存好每种设备的组装工艺流程以及购货合同、配件入库单、产品出库单等。若是委托外单位组装加工的同时留存好加工费发票、委托加工协议等资料,便于税局核实。

    进销不符只是有虚开的嫌疑,不是一定会有风险。会计朋友们碰上这样的预警也不必太过紧张,只要业务真实,按照上述建议做好证明资料,就不会有风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