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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超12万未申报的,3月底截至,注意这些问题!

日期:2018-03-13

  近来“个税起征点要提高”的话题热点居高不下,是5000还是7000?还是10000?别光顾着看热点,个税申报截止日期已越来越近?您是否已经申报了呢?申报中还需注意哪些问题了?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1. 如果申报过程有疑问应当如何解决?

  (1) 拨打“12366”税收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 浏览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网站中关于自行纳税申报的相关网页。

  2. 未按时申报12万个税会有什么处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不如实申报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罚包括:

  (1) 如未申报,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10000元罚款。

  (2) 如因未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3. 年所得12万元是否包括“三险一金”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七条第三款规定,12万的所得不含以下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因此,年所得12万元不包含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三险一金”。

  4. 退休工资是否并入12万所得申报个税?

  根据《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六条、第七条的相关规定,本办法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不含以下所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因此,退休返聘人员的由社保部门按规定发放的退休工资是不计入年所得12万元的,返聘期间获得报酬超过12万元的需要进行纳税申报。

  5. 12万年收入是指税前还是税后收入呢?

  不同项目的年所得12万的计算方法不同:

  6. 12万年所得所指的“年”应该如何理解?1月份取得上年12月的工资应该计入哪一年?

  现行税法规定,个人所得以实际收到收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年所得”的统计口径,为纳税人在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所得,而不是所得的所属期年度。

  即在1月份取得的上年度12月份的工资,虽然工资所属期为上年度,但是在下年度1月取得,应计入下年度所得中。

  7. 是否应该将全年收入平均到12个月重新计算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只有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可以采取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缴、全年汇算的方式,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可以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税款,其他行业并不适用各月平均计算的方法。

  因此,除特定行业外,均不适用12个月平均计算个税的方法。自行申报为的是查漏补缺,并不是要改变原来的计税方法重新计税。

  8. 12万申报的相关法规有哪些?

  (1)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

  (2) 《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6】1200号)

  (3)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