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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税会差异三大类八种?你知道几种?

日期:2018-04-16

固定资产是大家都很熟悉的资产,基本每个公司都有,但固定资产在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上有很多差异,对于所得税有影响,在这个汇算清缴期我们一起关注一下,看看你们企业有没有税会差异。


一、固定资产资产原值与计税基础不一致情况

1、不征税收入形成固定资产。这部分固定资产是不需要缴纳所得税的。

2、特殊重组事项或资产评估增值的固定资产。这部分固定资产会有税会差异。


二、固定资产折旧产生差异

1、固定资产折旧范围差异分析

①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税务上不能折旧,会计上要折旧。比如新购置还未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

②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税务上不能折旧,会计上要折旧。比如技术落后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

③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税务上不能折旧,会计上要折旧。比如外购的固定资产没有取得合法的发票,税务上就不能计算折旧。


2、固定资产折旧起止时间

①开始折旧:会计上强调是“增加”,只要增加了,无论是否使用,均要折旧;税务上强调是“使用”,如果仅仅是“增加”了而没有投入“使用”,是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的。

②停止折旧:会计上强调的是“减少”,只有“减少”了,次月才停止折旧;税务上强调的是“停止使用”,虽然没有“减少”,只要是“停止使用”,税务的折旧就要在次月停止计提折旧,不论是否已经处置。

③暂估折旧调整:会计上没有时间限制,并不需要调整原已经计提的折旧额;税务上强调在投入使用后12月内进行调整,并且在发票取得后调整计税基础及其折旧额。

因此,会计与税务在固定资产折旧的开始时间、停止时间和暂估折旧调整上存在差异,如果因差异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必须进行调整。


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差异分析

会计上没有明确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只是强调“合理确定”;税法上有明确的最低折旧年限规定,加速折旧可以是税法规定年限的60%

1)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按照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照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该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该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会计上很多折旧方法可以选择,并且未做限制。

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主要是直线法,对于加速折旧方法的适用有较多限制并且需要提前备案,也有规定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进入成本费用的。


三、计提减值造成的税会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固定资产原价-减值准备-净残值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9号公告规定: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其折旧仍按税法确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

基于税法和会计的处理不同,计提减值后的会计的账面价值与税法的计税基础就会不同,会计计提的折旧与税法计提的折旧也会形成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