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土地如何入账,这个税都得交!
日期:2018-06-08
问:我公司购买一块土地新建厂房,厂房建成后土地价值如何入账?如分开核算是否缴纳房产税?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第六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小企业会计准则》三十八条规定,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 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 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 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 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根据上述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外购的土地应当单独核算计入无形资产,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土地价值需要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但不管企业如何记账,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依据均包含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