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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倒计时!不报会进入黑名单!

日期:2018-06-21

  6月30日马上就到了!工商年报完成了吗?最后10天!

  却还有人这样说,“太复杂了,不报行不行?”“进黑名单!进黑名单会怎样?”“进去以后怎么出来呢?”今天小编陪你一起去看看!

  工商年报主体:2017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年报日期:2018年1月1日-6月30日;

  登陆网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看点一:未及时进行工商年报会有的后果

  1.企业未按时进行工商年报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将不能贷款、投资、出入境、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个人发展;

  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经营、从业任职资格等将被限制。各行政机关将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联合惩戒措施;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在企业与他人合作时信用将会遭到质疑,严重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看点二:进入“黑名单”如何移出

  移出“黑名单”一般有4种方法:

  1.由于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可在履行公示义务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需要更正企业公示的信息后,才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4.企业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可以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进而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注意:如果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工商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也会书面给出将不予受理的理由。

  可见,企业莫忽视工商年报,一定要按规定按期限报送。一旦逾期要及时补报,以免造成更大影响。

  看点三:工商年报公示常见问题

  1.去年没有及时年报,会有什么后果?可以在今年一并补上吗?

  答:如没及时年报,将按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经营将受到限制。不过今年可以进行补报,并按规定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2.成立公司后没有经营,也没有业务,还要做工商年报吗?如果没报,以后注销公司能行吗?

  答:只要是存续的企业都要进行年报,不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三年不年报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法定代表人将不能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因此,企业应按规定进行年报。没有按期进行工商年报的企业,需要将未报年份进行补报后才能进行注销,但是,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申办理简易注销。

  3.从哪里可以查到企业是否被列入了“黑名单”?

  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是否被列入工商“黑名单”。

  4.行政处罚信息会一直留着吗,到了一定期限是不是会删除?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规定,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5年的,记录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但不再公示。

  看点四:哪些行为容易导致企业进入“黑名单”

  1、不按时年报或年报信息不实

  每年6月30日之前没有年报的,会直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工商部门每年会对年报进行不低于3%的双随机抽查,如果被查到年报填写信息不实、经营异常,且没有按时进行年报或年报造假都是会被罚款!罚款金额一般在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2、公示地址不准确

  如果根据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找不到公司,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纳税人把地址重新变更好之后企业才会移除异常名录。

  3、未按照审批擅自经营

  现在施行“先照后证”的制度,大多数涉及审批的经营范围是可以先取得“营业执照”,再办理“经营许可”(也就是“后置审批”)。特殊情况下必须先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才能开始经营的,企业未取得许可证件擅自开始经营的,会被作为严重违法行为纳入监管“黑名单”。

  4、超过6个月不经营的企业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要想证明企业处于正常经营中,一般需要提供6个月正常经营的报表。

  如果您还是不知道应如何填报,请关注众可信财税服务公众号,查看下面的文章: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HAlm7E1_WPQ4f9gVE-VpA

  二维码:

 

 看点五:工商年报相关政策链接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2)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2)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3)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第十五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6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公告方式提示其履行相关义务;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1)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2)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3)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4)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5)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6)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7)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8)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9)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

  (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企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有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行为之一,两年内累计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