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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全员零申报?工资正好3500?必查!

日期:2018-06-28

  “个税改革”、“明星阴阳合同”都是近来人们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其实对每个人来说,个税都与我们息息相关,而且有不少人都挖空心思的在个税缴纳上做“文章”。孰不知此举乃是“挖坑”行为,切记切记!速看!

  金税三期5月1日再次升级、国地税合并后,将能快速对所有纳税人信息进行整合,“自然人纳税人”成为税局重点管理对象,“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稽查的浪潮已经袭来。近期天津市、河南省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陆续发布了《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风险提醒》,请看:





  从上述税务局发出的风险提醒中可以看出:

  近期,税务部门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各地纳税申报数据中存在一些共性的风险项。如:个人工资薪金为0元或1元、单位大部分员工长期工资薪金为3500元、规模较大或经营状况较好的单位长期申报税额为0元等情形,明显不符合常理。各地税务机关都将定期针对上述情形,进行评估核查。因此,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排查上述涉税风险,如实、准确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避免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涉税风险。

  那么,税务机关关注的、个税申报中的风险有哪些呢?

  风险点一:个税长期未申报而被列入监控户

  (一)因工资薪金不足3500而不申报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因此,扣缴义务人和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每月工资薪金所得不达起征点,没有应纳税款的,也要在次月15日内进行“零”申报。

  (二)因工资为零而不申报

  企业由于季节性停工等原因导致企业确实没有发放工资,这种情形也属于没有应纳税款,但是也属于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的情形,需要进行0申报。

  这两种长期不申报的情形存在两种风险,一是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二是有虚列人员、分摊工资,故意将工资调整到起征点以下逃避纳税的风险。

  风险点二:个税长期零申报(连续12个月)

  (一)多数员工工资低于3500或正好等于3500元

  单位多数员工长期工资薪金维持在3500元的起征点上或以下,虽然履行了纳税申报的义务,但是依然可能存在虚列员工名册分摊员工收入的嫌疑。

  (二)0元或者1元工资

  近来出现的企业高管只拿“1元工资”现象,其实就是高管在避免个人所得税的同时,将个人开销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在企业税前扣除,从而达到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目的。不仅存在逃避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还存在虚列成本,少交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风险点三:个税申报人数与缴纳社保人数相差过大

  大多数企业缴纳社保人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人数、企业所得税从业人数均不相同。社保由税局征收之后,这三者的比对不可避免。企业虚列人员未缴纳社保,个税申报人数与社保缴费人数不一致;缴纳个税的人数、金额与税前扣除的人数、金额不一致;甚至与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申报的从业人数不一致,都会被税务局怀疑企业存在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少交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风险点四:其他税局关注的风险点

  1.工商登记员工人数与实际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人数不匹配;

  2.节日福利未并入工资缴纳个税;

  3.股东借款长期未还未补缴个税;

  4.“应付股利”科目减少未见扣缴个税;

  5.股权发生变更未申报纳税;

  6.两处取得工资未自行申报纳税。

  ......

  总而言之,随着“税收黑名单”制度的出台,财税人员一定要明确2018年税务稽查新动向,从各方面防控企业的风险。尤其要重视个税扣缴申报中的风险防控,制定合理的工资薪金制度,严禁上述情形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