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应注意这八个涉税风险点
日期:2018-07-13
合同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用以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是税务稽查过程中证明纳税主体之间真实业务的重要原始依据之一。合同的条款直接关系着纳税的时点、金额等重要事项。现又值增值税税率下调时,我们再与您聊聊采购方如何在合同签订环节有效防控涉税风险,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一、审核合同主体资格
签订合同时要考虑销售方或服务提供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不同纳税人在计税方法、税率与征收率、发票开具等方面有很大差别,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更有利于企业的合作主体。
二、明确发票事项
在目前税收征管过程中实行“以票控税”的征管体制下,开具和取得发票成为购销业务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的前提是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前提也是取得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虽然发票并不是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唯一合法有效凭据,却是最重要的凭据。因此,企业应当明确开具发票的种类、时点以及发票开具的内容等相关信息,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三、交易价款是否含税
合同签订的交易价款含税与否直接影响企业销售方税款的计算以及购买方抵扣税额的大小。因此,签订经济合同时,合同价款是否为含税价格应予以注明。另外,还应分别注明不含税价款和增值税税额,这样可以按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四、明确合同涉及业务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营改增后,销售方根据纳税人不同或业务不同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受票方来说,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形与购买方约定合同业务适用哪种计税方法,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减少购销双方不必要的争议。
五、约定发票开具时间、送达时间及送达方式
在采购合同中关于发票具时间、送达时间、送达方式,影响企业是否能按时取得发票,及时进行认证抵扣、税前扣除以及发票能否安全收取。因此,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发票何时开具,何时送达,通过何种方式送达,由什么人或什么形式接收,避免因发票无法及时认证抵扣、扣除以及发票送到过程丢失给购买方造成的损失。如“通过EMS邮寄方式在发票开具后7日内送达采购方某办公地点,由财务王某亲自接收”等。
六、明确发票开具不合规、不能及时送达、送达过程中丢失导致的赔偿责任
企业采购时不能取得发票,或者取得的发票不符合规定、不能及时送达、送达过程中丢失,会导致企业的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带来税收损失。因此,企业在采购合同中应当明确发票开具不合规、不能及时送达、送达过程中丢失应如何补救以及无法补救时造成的损失的责任赔偿问题,以免造成损失。如明确退货退款、返利、折让的条件,以及发票丢失后配合购买方出具丢失证明,以及记账联复印件等事项。
七、明确款项结算方式
购买、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有不同的结算方式,企业在采购接受时,必须结合企业所处的环境、业务的要求等情况约定结算方式,以免带来不能及时获取结算款项的麻烦。
八、补充条款明确事项
如果合同正文中有未尽事项,应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说明,例如:
1.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得影响合同履行;
2.三流一致,即银行收付凭证、合同、发票收款人、付款人以及金额必须一致,在有真实交易的基础上,保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的三流统一;
3.三证统一,合同与企业的账务处理相匹配,合同与企业的税务处理相匹配,合同与企业的发票相匹配,使得法律凭证、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相统一;
4.合同中违约金条款的设置。
综上所述,企业财务人员、业务人员需要熟悉税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既懂税又懂法才能更好地在合同的签订中防范于未然,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