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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一定要缴纳增值税吗?

日期:2018-10-10

       问:企业用闲余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以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企业投资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一定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五)项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财税【2016】36号中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财税〔2016〕36号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如果为非保本浮动收益性理财产品,即银行不保证本金和收益,企业取得的该理财产品非保本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如果为保本浮动收益性理财产品,即银行只保证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企业取得该理财产品收益为保本收益,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