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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崔举报冰冰,有没有奖励?奖励交不交个税?

日期:2018-10-12

 

【案例描述】

最近“冰冰事件”在经历了100天沉寂后终于有了结果,税局针对范冰冰偷税,对她处以8.8亿的罚款。处以天价罚款的冰冰正在筹资缴税。虽然举报冰冰获得奖励,并不是崔永元的目的。但是到底举报者有没有奖励呢?如果有,奖励是否缴纳个税?

【案例解析】

一、检举是否有奖励?

根据《征管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税务机关根据检举人的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所需资金列入税务部门年度预算,单项核定。奖励资金具体使用办法以及奖励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定。

具体数额,需要依据《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后,根据本案检举时效、检举材料中提供的线索和证据详实程度、检举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以及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按照以下标准对本案检举人计发奖金:

    (一)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

    (二)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给予6万元以下的奖金;

    (三)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给予4万元以下的奖金;

    (四)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以下的奖金;

    (五)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金;

    (六)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

根据上述规定,崔永元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涉及税款在1亿元以上,可以获得10万元以下的奖金。

二、奖励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规定,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所获得的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