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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发生更名,是否需要重新认定?

日期:2018-10-31

        问:我公司自2017年起为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公司发生更名,需要重新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七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根据上述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的应当在更名后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但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