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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每一个会计人:19年起实施会计人信用积分指标!

日期:2018-11-06

      总局近日下发新文件,关于《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事关每一个会计人!

  (一)信用积分指标人群

  1、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建立律师、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人员信用记录。

  2、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其中以律师、税务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实现及时动态更新。

  (二)《个人信用指标》具体指标

  1、四类一级指标:基本信息、执业记录、不良记录、纳税记录。其中,基本信息包括4项二级指标,分别是:实名信息报送情况、涉税专业资格、接受行业自律管理和所属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

  2、执业记录包括8项二级指标;不良记录包括14项二级指标,另外增加1项——故意扰乱税务机关正常办税秩序;纳税记录包括1项二级指标,即个人依法纳税情况。

  对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实行个人信用记录,是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记录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

  (三)个人信用积分的计分方式

  采取三种计分方式:基本信息部分采取直接得分方式,执业记录部分采取累加计分方式,不良记录和纳税记录部分采取累计扣分方式。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http://www.csfw360.com/fgcontent/2298156(含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

  会计信用制度实施后,会计将面临全面的法律约束。今年4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要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五大看点送你!

  1、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约束。

  进一步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引导会计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参与管理、强化服务,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督促会计人员坚持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做假账,不断提高职业操守。

  2、加强会计诚信教育。

  鼓励用人单位建立会计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将会计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强化会计人员诚信责任。

  3、完善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为抓手,有序采集会计人员信息,记录会计人员从业情况和信用情况,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4、健全会计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1)为守信会计人员提供更多机会和便利:将会计人员信用信息作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会计职称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资格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

  (2)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实施约束和惩戒。在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会计职称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资格资质审查过程中,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严重失信会计人员,依法取消其已经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支持用人单位根据会计人员失信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降职撤职或解聘。

  5、建立失信会计人员联合惩戒机制。财政部门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将发现的会计人员失信行为,以及相关执法部门发现的会计人员失信行为,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支持会计行业组织依据法律和章程,对会员信用情况进行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失信会计人员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信息的互换、互通和共享。

  作为会计人员,或是业主、私人老板,我们都要保持一颗警惕的心,一颗学习进步的心。要懂法、知法、尊法,才能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