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人员突击检查,不出示税务检查证,企业有权拒绝吗?
日期:2018-11-07
问:税局人员检查突击企业时,不出示税务检查证,企业有权拒绝对进行税务检查吗?
答:《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税务检查证只限于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或涂改。
根据上述规定,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