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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明确:个体户也需要建账!

日期:2018-11-08

  大多数个体户都没有建账的习惯,而且税局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管不像对企业那样严格。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也必须建账,与企业一样接受税务部门监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附件4.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四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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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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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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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户到底该如何建账?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未达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

   个体户能代开专票吗?有限额吗?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暂无限额规定。企业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对于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提醒大家,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若不按规定执行,税务机关将会依法处理,希望大家不要因为一个月几百元误了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