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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立法六大变化、政策逐条比对,收藏!

日期:2018-11-12

  对于我们的财务来说,2018是一个“多事之秋”,频出新政。为加快我国税收立法进程,城建税也要立法了,而从1988年开始执行已服役30年的《印花税暂行条例》也要迎来华丽转身,正式上升为法律了!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印花的新变化!

  一、归纳六大变化

  1、证券交易印花税“名”正言顺了;

  2、印花税票退出历史舞台;

  3、明确计税依据是否应含增值税;

  4、增加法定免税项目;

  5、明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6、调整税目名称及部分税率。

  二、政策逐条比对

  印花税暂行条例与征求意见稿对比表


  三、税率税目变化对比表

  税目变化:购销合同变成了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变成了承揽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变成了建设工程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变成了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分成了两个税目,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增加了融资租赁合同、证券交易税目,这两个税目看似新增,其实之前已经纳入征收范围了,只是扶正了而已。名称的改变是否会引发征税范围的变化,暂时并不明确,需要看下一步细则或文件的出台。

  税率变化:原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适用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营业账簿适用税率由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二点五。

  印花税暂行条例与征求意见稿税目税率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