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初级到底要不要先参加继续教育?
日期:2018-11-19
在娱乐圈天天有头条,在咱们财税圈时时有谣言,造谣-辟谣,再造谣再辟谣......对于我们来说,最难的是无法分辨它们之间的区别,唔···学艺不精,咱还是继续学习吧!比如近来各地纷纷开始初级会计职称报名了,却又听见“必须先继续教育才能初级报名初级考试”,到底怎么回事,这个疑问从何而起呢?
先来看看各地初级职称报名表:


从上表明显看到:新疆的初级职称报名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为啥?看下图:

也就是说,如果新疆考生报名之前获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则需完成2018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可以采取面授和网络学习等方式,不完成继续教育无法报考。
那么问题来了,除了新疆以外,其他地区呢?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财会[2018]10号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从2018年7月1日起会计人员实行新的继续教育制度。文件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简而言之,只要从事会计工作都要参加继续教育。那和初级报名有什么关系呢?

也就是说,初级职称报名应按上述条件,同时依据各地具体规定进行报名。
那初级通过之后,还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吗?
财会[2018]10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因此取得初级会计职称的,已折算为90学分,当年无需参加继续教育,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就可以了。
那问题来了,通过了今年的初级考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如何知道呢?这就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登记了,以下列举了部分地区继续教育规定:
上海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会〔2014〕16号)规定:(四)会计人员参加本实施办法规定的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以外的相关考试,并通过一科考试的,应在成绩公布后的3个月内,凭准考证和合格成绩单或合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主管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记。
广州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财会【2017】36号):登录广州财政网(http://www.gzfinance.gov.cn)-会计服务-继续教育,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输入相关信息,登录系统,选择“学分确认申请视同继续教育入口”-“我要申请”,根据个人继续教育事项网上提交申请后,携相关资料到已预约区财政局登记点办理登记。
河北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冀财会〔2016〕20号)文件:
在当年继续教育年度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后,会计人员可通过“河北财政信息网”(http://www.hebcz.gov.cn)会计服务栏目中的“会计从业人员查询”功能在线查询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情况。
继续教育新规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各地区可以登录当地的财政局网站,参考当地关于继续教育登记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