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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只取得9个月的工资,汇算个税时如何计算减除费用?

日期:2018-12-05

       问:我是居民个人,如果2019年只取得9个月的工资薪金,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减除的费用是6万元还是4.5万元?

  答:《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版)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根据上述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作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不论取得了几次工资或收入,都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一年的收入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计算个人所得税。允许按月领取时预扣5000元/月的费用后预缴个人所得税,只是国家为了税款均匀入库以及减少汇算退税的繁琐。因此,居民个人如果2019年只取得9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可以按月减除5000元的费用标准,9个月一共减除费用45000元。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应以年为准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办理退补税额。

  注意:如果是2018年取得9个月工资,没有上述的问题,因为2018年只是工资薪金试行按5000元/扣除并按新税率计算个税,但并不需要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