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本写父母和我的名字,可以按“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吗?
日期:2019-01-12
2019年1月9日上午10点-11点,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张锋,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副主任陈梦林做客访谈现场,与网友就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问题进行在线交流,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政策、适用政策。小编选取其中一些热点问题整理如下文。
1、我们夫妻给儿子在老家的省会,用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供他结婚时用,房本写的是我们和儿子共有,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吗?怎么扣除?
叶霖儿:
您买房时的贷款,如符合《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则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扣除方式是:经夫妻双方约定,住房贷款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叶霖儿: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继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赡养人,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3、请问自学考试能否扣除?可以的话从何时开始扣除?
叶霖儿:
只要报名后,考籍录到教育部门的系统里就可以开始享受继续教育每月400元的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不得超过48个月。
4、复读可以扣吗?只要有学籍就可以扣吗?
叶霖儿:
对于未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复读情形,可以由父母按子女教育进行扣除。
5、2019年考过注会,2020年5月之前取得证书,请问是在2019年汇算清缴期扣还是可以选择在2020年扣除?
叶霖儿:
您2019年考过注会,2020年5月取得证书,则应在2020年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扣除
6、我是2018年12月20日入院治疗肠胃炎,2019年1月5日出院的,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叶霖儿:
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医疗费用,到2019年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起付线”,可以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7、我儿子现在上大学,参与了学校的合作办学项目,前两年在中国读书,后两年在国外读书,现在填写信息选择中国还是境外?证书由境外发放,没有学籍号,怎样填写信息,是否可以扣除?
叶霖儿:
目前,子女教育允许扣除境内外教育支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仅限于境内教育,不包括境外教育。如您符合子女教育扣除的相关条件,子女前两年在国内读书,父母作为纳税人请按照规定填写子女接受教育的相关信息;后两年在境外接受教育,无学籍的,可以按照接受境外教育相关规定填报信息,没有学籍号可以不填写,但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留存相关证书、子女接受境内外合作办学的招生简章、出入境记录等。
8、两个个个税新政问题: 一是如果是2019年12月取得资格证书,纳税人12月工资不能一次性足额扣除3600元(如12月只享受扣除了1000元),那余下的2600元是不是就作废次年不能享受扣除了呢? 二是1月申报个税时所属期为12月份,申报时仍然使用旧模块(2018版面),此版面因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能上传,是不是意味着1月取得的工资不能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呢?实际所属期1月份的工资在2月申报时才能享受到这项改革红利?
张峰:
对于第一个问题,如果纳税人当月工资收入不足扣除的部分,可以在年度终了后,通过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办理扣除。第二个问题,扣缴单位在1月份可以使用旧模块申报2018年12月份的税款。纳税人1月份取得的工资可以通过新模块,按照新税法规定计算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扣缴单位代扣的税款在2月份申报入库,不影响纳税人1月份取得工资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9、员工2019.6月刚毕业,在公司工作了5个月,基本扣除费用是扣除6万吗?那专项附加、专项附加扣除是扣一年的还是5个月的?
张峰:
扣缴单位在为员工办理预扣预缴时,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均按照任职受雇实际月份数计算。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可以通过办理汇算清缴,减除费用六万元和扣除年度内按规定可扣除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0、商业住房贷款还清了,现还有唯一公积金住房贷款,可抵扣个税吗?
叶霖儿:
如果是同一套房子且符合政策规定条件,采取的为组合贷的形式,在商业贷款还清后,公积金贷款继续还的情况下可以抵扣个税。
11、任职受雇单位在A城市,在A城市发放工资申报个税,但是被外派到B城市,请问租房扣除标准是按照A城市还是B城市?
叶霖儿:
按照实际工作地B城市适用租房扣除标准。
12、个人信息需要填写哪些项目?全部需要填写完整吗?
当前,“个人所得税”APP的个人信息中有以下栏目:
(1)用户基础信息:系统自动带出,使用居民身份证外的其他证照号码注册,需要填写出生年月和性别。
(2)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需选择省市地区,乡/镇/街道为选填项,手动填写详细地址(如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室等)。
(3)学历和民族:选填项,但建议完整填写。
(4)其他:电子邮箱和境外任职受雇国家默认无,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5)税收优惠信息:分为残疾、烈属、孤老三种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对于残疾、烈属需要填报相关证号并上传证件的电子图片资料,其中残疾证号为必录,烈属的证号为非必录。
13、2018年12月份办理的住房贷款,但是现在还没批下来,预计2019年1月份批下来,单位现在让我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报送上去,但是我没有取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信息表-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中的“贷款合同编号”,应如何处理?
张峰:
纳税人可以待取得相关信息后填报扣除。如果因为一时信息不全没有及时填报也不用担心,后续月份填报后,也可以按照全年依规定可扣除的额度进行扣除,不影响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