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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属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日期:2019-01-17

        问:子女高中毕业后自考大专或自考本科,是否属于专项附加扣除的子女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第九条规定,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子女教育是指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自考大专和自考本科不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因此,自考不属于专项附加扣除的子女教育。但是自考属于个人在中国境内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可以选择按继续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由子女本人每月扣除400元定额,也可以选择按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