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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主要发生了哪些调整?

日期:2019-03-04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解读第三条第二项明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文件的规定,将原表单中的第11行“单价不超过100万元专用研发设备”、第12行“重要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单价不超过100万元研发生产共用设备”、第13行“5000元以下固定资产”三行内容整合为1行,即第10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减少了填报项目;将附列资料“全民所有制改制评估增值政策资产”名称修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资产评估增值政策资产”,使表述方式更为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