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第8列“当年待弥补的亏损额”如何填报?
日期:2019-03-20
本表填报说明规定,第8列“当年待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在用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所得额弥补亏损前,当年度尚未被弥补的亏损额。纳税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本列应按照“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的先弥补”的原则处理。
举例说明:
① 如某企业2017年度亏损80万元,2018年度亏损60万元。本表第10行第8列“当年待弥补的亏损额”填报-80,第11行第8列填报-60;
② 如某企业2017年度亏损80万元,2018年度盈利60万元。本表第10行第8列“当年待弥补的亏损额”填报-80,第11行第8列填报0;
③ 如某企业2016年亏损100万元,2017年度盈利50万元,2018年度盈利60万元。本表第9行第8列“当年待弥补的亏损额”填报-50(-100+50,用2017年所得弥补2016年亏损后的余额),第10行第8列填报0,第11行第8列填报0;
也就是说,第8列“当年待弥补的亏损额”由纳税人按照“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的先弥补”的原则计算,填报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亏损前当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