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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多的“报损”化妆品去哪儿了?

日期:2019-04-19

在日常财税处理实务中,企业对外赠送、对内发放自产产品是常有的事,但有这么一家企业,将自产的过期产品都报损了,这引起了税务机关的关注。

【案件起因】

某税务局在对某生产化妆品的A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账面上各月均有将产品赠送其他单位和个人视同销售的情形,但全年反映的累计金额仅9000多元。经过几天的检查,税务检查人员几次发现A公司领导拿着自家化妆品外出送人的情况。检查人员很疑惑,A公司一盒化妆品300多元,每次领导都要送礼几盒,为何全年却只有9000多元的视同销售?检查人员打算以此为突破口展开进一步检查。 

【案件稽查】

检查人员首先抽查了近5个月产品销售成本的结转情况,发现每月结转产品销售成本的品种和数量与月度销售明细汇总表上的完全一致,说明没有将对外赠送产品的成本混在对外销售的产品成本中一并结转。然后又抽取了3个热销品种,并随机核对这3个品种5个月生产入库的产成品数量与车间的生产完工记录,也未发现异常。

检查人员随后查看了产成品明细账,看到了报损记录,随即A公司财务人员调阅了4份相关会计凭证。然后发现所有报损会计凭证后面应有的书面申请报告、报损明细表、批准手续及相关经办、证明、审批人员等的签字一应俱全,检查人员在仔细查看了资料后,发现产品报损有一定的规律:一是报损主要集中在三四个品种;二是春节和中秋节的两次报损金额最大,其余的报损约一月一次,但金额不大。对此,A公司财务经理作出了如下解释:一是报损的产品集中在三四个品种,是因为这几个品种的生产量大、销量大,自然报损额大;二是每个月的报损是平时正常对过期产品进行的处理,春节和中秋节报损额特别大是因为进行了两次全面盘点。

检查人员又故意追问了两个问题:一是既然是主要品种且销量很大为何还会大量过期报损?二是既然每个月都正常对过期产品进行了报损处理,但为何春节和中秋还有大量的过期产品?财务经理被问得愣住了,不知应该如何回答,这让检查人员更加确定自己的怀疑是有可能的。检查人员A公司提供一年来开发的新产品目录,从报损的产品明细中找出了A公司开发才几个月的新产品并请财务经理解释。

至此,财务经理只好承认事实真相。原来,A公司经常要将生产的化妆品特别是新产品作为礼品对外赠送和发放给员工作为劳护或福利品,由于全部视同销售税负很高,就只将一小部分做了销售,而大多数则以报损的名义列入营业外支出,从而偷逃了大量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

【案件处理】

将自产化妆品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发放给员工或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应作视同销售处理。A公司因此补缴了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款及滞纳金合计200万元。

【案例启示】

       实际上,有相当多生产日用生活品、食品、饮料等产品的企业,都存在将自产产品发放给员工、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或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情形。但是,不少企业不将这些自产产品按照视同销售处理,而是采取各种舞弊方法来逃避税收。上述案例中的A公司,以报损的方式处理就是较常见的一舞弊方法。但是,检查人员抓住“报损的都是过期产品”这一线索,与“刚开发的产品根本没过保质期”相对质,从而揭穿了虚假报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