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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票压线、错格,购销双方如何处理?

日期:2019-08-20

       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密码区压线、错格,可以认证抵扣进项税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第二十条规定,防伪税控企业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法规》开具专用发票,打印压线或错格的,应作废重开。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符合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如打印压线或错格的,应作废重开。购买方如取得不符合专用发票开具要求的,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