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错误导致多缴税的九大风险
日期:2019-09-27
会计人员在账务处理过程中,难免会出错,但下面这常做错的十笔账会引发多缴税费的风险,一定要重视。
会计核算一: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会计核算时计入房产原值。
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1987〕3号)第一条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风险:房产原值多计,造成多缴房产税。
会计核算二:注册资本认缴制下,未收到股东实缴资本,仍然做“借:其他应收款 贷:实收资本”。
政策:《国家税务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风险:计算资金账簿印花税时,根据“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计算印花税,上述未收到资本金就计入实收资本,造成提前缴纳印花税。
会计核算三:电梯销售企业,财务未将“电梯销售”与“电梯安装”分别核算,按混合销售行为计税。
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风险:按混合销售行为致使造成从高适用税率,多缴增值税。
会计核算四: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取得建筑安装服务公司开来的增值税发票时,备注栏未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或备注栏填写错误
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风险:建筑服务发票备注栏未注明相关信息的,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扣除提供建筑安装服务项目金额,会造成多缴土地增值税。
会计核算五:将印有企业logo的产品赠送给客户,计入了业务招待费。
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风险:该费用本应计入广告宣传费,却错误计入业务招待费,使得费用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享受低标准扣除,尤其对于有利润的企业,会造成多缴企业所得税。同时,使购进产品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会计核算六:企业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虽在同一发票上注明了销售额和折扣额,却将折扣额填写在发票的备注栏。
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风险:折扣额不在同一发票注明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会造成多缴增值税。
会计核算七:将支付给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人员的报酬,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风险:个人所得税税目判断错误,会造成个税申报错误。
会计核算八:酒店行业,客人入住期间损坏地毯、茶杯等,收到的赔款按销售货物核算,按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风险:收到的赔偿款属于销售住宿服务的价外费用,应并入住宿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会计核算错误按销售货物核算,会造成多缴增值税。
会计核算九:酒店行业,客人消费房间内陈列的避孕药品和用具,同其他销售货物或服务一并缴纳增值税。
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风险:销售避孕药品和用具适用免税,但财务未分别核算,不得适用免税政策,会造成多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