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票有何要求?
日期:2019-09-30
问:10月1日起,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要求?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五条“关于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适用《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并发布)的增值税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规定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除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
根据上述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提供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取得相关运输资质,具体按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