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后即删”的神秘文档依然被查出问题!
日期:2019-10-24
虽然涉案企业很善于“做账”,申报信息和涉税指标也并无“异样”,但税警双方密切协作,仍然从企业电脑硬盘、人员通信软件中发现了账外经营的蛛丝马迹……
【案件起因】
2019年5月,某市纳税人邓某向税务机关实名举报,称M燃气公司通过虚开发票、隐匿收入等方式偷逃巨额税款,要求该市税务局稽查局对该企业进行查处。
接到举报后,稽查人员要求其提供有关证据资料,邓某表示他是该企业的实际拥有者,2016年已将企业租赁给现法定代表人郝某经营,郝某将企业更名为M燃气公司,并将法定代表人更名为她自己。邓某为维护自己权益,遂对其进行举报。
后经稽查人员核实,邓某提供的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均属实。综合各方情况,该市税务局稽查局认为邓某提供的信息真实度较高,于是对M燃气公司立案调查。
【案件稽查】
1、核查申报数据未现异常
专案组调取了该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的纳税申报信息、财务报表数据和进销项发票等涉税资料进行分析,发现企业税负等指标数值均在行业合理水平范围内。随后,专案组对该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其他应付款、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等指标、企业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的进销内容进行了分析,也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2、个人账户隐藏的秘密
虽然初步分析未见异常,但邓某举报M燃气公司涉嫌偷逃税款,并且数额巨大,专案组为依然决定请该市公安局涉税犯罪侦查支队介入,从外围实施调查。
办案人员调取该企业对公账户及法定代表人郝某、财务经理贾某、会计马某的个人账户数据分析发现,马某个人账户曾收到过某运输公司、某物流公司等多个运输公司支付的款项,同时还收过名为谢某、李某等多个个人账户支付的多笔款项,资金流入数额较大
追踪马某账户发现,该账户收到资金后,不久均会转入贾某账户,并最终汇入郝某个人账户。而且,部分向马某汇款的个人账户开户人是M燃气公司下游企业的人员。这条隐秘资金流的出现,证实企业存在体外资金循环。由此,办案人员确认M燃气公司具有隐匿收入、偷逃税款重大嫌疑。
3、实地暗访漏马脚,兵分三路突击查
为获取更多企业真实经营情况,办案人员决定对M燃气公司进行实地暗访调查。结合该企业地理位置,办案人员对一些到该企业加气的车主进行暗访,并详细记录了企业营业厅售气运营情况,据此统计估算了企业每天售气量,依据平均气价,初步测算出M燃气公司的月销售额,并将其与企业提供的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发现企业申报数据远低于实际销售数据。
前期调查有所斩获后,为加速案件查办进度,办案人员决定对该企业实施突击检查。办案人员准备兵分三路,一路人员对企业仓储设施实施核查,查看购进情况,并到企业销售前台,查看销售情况;第二路人员到企业财务室,迅速控制财务室电脑设备,进行重点检查;第三路人员负责协调和外围工作,防止企业人员干扰办案和损毁证据。
4、“传后即删”的文档暴露了秘密
检查开始后,第一路办案人员按计划来到企业仓储设施实地查看,并对销售人员进行了询问,在分析仓储资料、销售资料后,未发现企业隐匿收入的证据。
第二路办案人员迅速控制了企业办公电脑。技术人员通过技术手段对财务部门办公电脑数据进行了扫描和还原,并利用软件工具在其中一台电脑上找到了一份日销售情况统计表。企业财务经理贾某表示,该报表是企业日常售气的一份统计表,纳税申报的数据均来自于这种统计表。办案人员对企业办公电脑数据进行筛查分析,从电脑中已经删除的邮件等资料文件中,发现了名为“购气资料”“销气资料”的原始文件。
看到办案人员进展,M燃气公司一名股东带领两名工作人员,以财务室办公电脑中病毒需检修、财务经理需要与客户核对款项为由,多次要求办案人员停止检查电脑数据,停止询问工作。
第三路办案人员见此情景迅速行动,立即依法阻止企业人员,向其宣讲了阻挠执法的严重后果。
办案人员了解到,贾某每月都会用即时通信工具以文档形式向企业负责人反馈当月经营情况。但贾某称这些信息传送给企业负责人后,自己并不留存都已删除。办案人员不相信,便提取分析了贾某使用的即时通信软件信息,最终发现了多份特殊的企业月度利润表。
随即,办案人员约谈了贾某,面对办案人员出示的大量证据,贾某心理防线彻底崩溃,表示配合办案人员调查,并交出了藏在私人笔记本电脑上的企业“账外账”。
【案件处理】
经查,M燃气公司通过不开票销售液化天然气、相关收入不入账的方式,于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期间,共隐匿收入1.18亿元,逃避缴纳各项税款2100万元。针对企业违法行为,该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补缴各项税款2100万元,加收滞纳金,处少缴税款两倍罚款的处理决定。
案件结束后,该市税务稽查部门结合M燃气公司的违法特点以及行业企业的申报信息,对当地液化天然气销售企业开展了税收专项整治,组织全市40户液化天然气销售企业开展税收自查。最终,26户企业发现并修正了其申报方面存在的涉税问题,共补缴税款160万元;5家具有重大偷逃税款违法嫌疑的液化天然气销售企业被重点检查,确认涉嫌逃税500万元。
【案例启示】
税务机关与公安机关联手破案,是现行经济体制下常用的稽查手法。税务局稽查局对涉案企业查处后,还要对涉案企业涉税违法情况和特点进行行业性分析,确定违法行为具有一定代表性后,便会开展专项整治。因此,纳税人一定要引以为戒,不要误入歧途,触碰涉税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