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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如何开具16%税率专票?

日期:2019-11-26

     问:公司现有一项业务需开具原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发票管理系统中无法自行选择原税率,应当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十三条“关于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规定,

  (1)自2019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2)纳税人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应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根据上述规定,自2019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该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同时应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