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张没有具体日期,只印着“OPEN”的机票行程单可以抵扣吗?
日期:2019-12-1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机票日期一栏上面印着“OK”的情况是指飞机有具体的起飞时间,并确定好了座位的机票,“OPEN”票与“OK”票相对应,没有具体的乘坐日期,也就是消费者没有实际购买该项服务。因此,该机票行程单不得计算抵扣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