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长“蛀虫”,税警联合铲除!
日期:2020-02-21
前不久,一群疯狂啃噬苗木的“蛀虫”被连根铲除,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件起因】
2019年春节刚过,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的检查人员收到市税务局推送来一份纳税风险评估资料,提示位于淮南市某县的K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存在短期内开票多、开票金额巨大等疑点。检查人员借助数据分析平台,发现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的名下,除了K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外,还有两家以农产品生产销售为主要业务的企业——D花卉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和S苗木种植园,都有在短期内开票金额巨大的疑点。检查人员决定实施进一步检查。
【案件稽查】
1. 再次筛查,7户关联企业进稽查视野
为了查实是否还存在类似疑点的企业,检查人员再次登录征管数据平台进行查询和筛查,发现有4户企业与这3家企业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主营业务都是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树木种植、农副产品林木收购等,虽然法定代表人并非李某,但与李某确有交集。
经查询分析,检查人员发现,这7家企业集中在2015年和2016年注册成立并取得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在18个月之内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5787份,票面金额高达5.58亿元;自开农产品收购发票3951份,票面金额合计为3.8亿元;而这些发票的商品名称全部为“苗木”。由于这些涉案企业成立时间较短,其开具发票的数量、金额及受票单位的数量,远远超出了正常合理的区间。
检查人员初步判断,这7户企业存在关联,都有虚开发票的重大嫌疑,决定将这7户企业并案查处。
专案组制定了详细的检查预案:对7户涉案企业的开具发票数据信息进行全面分析;对7户涉案企业及涉事人员的账户资金流转情况展开核查;对有关农产品生产者及受票单位进行协查;联合公安经侦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之后,专案组分成数据及案头分析组、外调协查组、公安联办组。鉴于这7户企业均已走逃或失联,专案组逐一调取7户涉案企业的所有开票信息,分析开票清单,发现这些企业有以下特征:一是开票金额全部为顶额开具;二是开票时间点相对集中;三是受票单位涉及地区广、受票单位分散。检查人员决定以D花卉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为突破口,推动其他6户企业的检查工作。
2、单户入手,发现空壳运作和资金回流证据
专案组首先到D花卉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注册地进行实地勘验调查,发现该社既无土地种植场所,也无农业生产者出售苗木情况。进一步调取该社账户信息,发现该单位在开票时间段内有大批量资金频繁出入,往往是受票方将货款汇到该社账户后,货款最快10分钟内,最长24小时内即被转出到某个人账户。调查情况表明,该社涉嫌虚开发票的资金回流迹象很明显。
再调取其他6户涉案企业的资金往来信息,检查人员发现一个共同规律,即都是受票方将资金转入这些开票企业的账户后,很快就被转汇到个人账户;要么是全额转出,要么是扣除一定数额后再转出,差额通常为对应开出发票票面金额的0.5%~1.5%不等。
3、异地抓捕,幕后操控人供述虚开发票详情
根据所掌握证据,专案组决定请公安部门出手,依法对D花卉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李某采取控制措施。在证据面前,李某交代,D花卉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自成立之日起,未发生过一笔真实业务交易,自己参与或经手的类似于该合作社虚开发票模式的企业还有6家,这些企业都由自己的舅舅董某和杭州人蔡某实际操控。他们先广泛联系有发票需求的单位或个人,再通知所控制的7家企业到税务机关领取普通发票,之后将发票带到杭州对外虚开。
专案组迅速配合公安经侦部门奔赴浙江省杭州市,对犯罪嫌疑人董某、蔡某进行抓捕,并对两人进行突击询问。面对提问,董某交代,自己在杭州工作时偶然认识了蔡某,蔡某告诉他,杭州有很多单位不能足额取得与苗木业务有关的发票,问董某能否回老家开办几家涉农企业,虚开发票,可以按照开出票面金额的0.5%~1.5%收取开票费。董某觉得这生意不错,赚钱很快,就安排自己的外甥李某在老家开办了几家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等类型企业,从税务机关领取发票后,带到杭州对外虚开。
不久,蔡某也承认,检查人员提到的7户涉案企业都是由他与董某共同策划成立的,目的就是对外虚开发票,赚取开票费,这7家企业从未发生过一笔真实的货物交易。
4、外调取证,受票方承认无真实交易
专案组决定对接受7户涉案企业发票的下游企业展开实地调查取证。由于涉及受票企业众多,检查人员选择几家重点下游企业进行外调。专案组得到的信息是:几家受票企业都交代,从来没有与淮南市7户涉案企业或有关当事人之间发生过真实的货物交易,有关发票是虚开的。检查人员又对几家受票单位的账户及相关人员的个人账户进行了调查,印证了先前已经掌握的有关资金回流情况。
通过实地外调、异地发函等形式固定证据,专案组最终查明:以董某、蔡某、李某、魏某为首的团伙,在一年多时间里,通过设立7家空壳涉农企业,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5787份,票面金额高达5.58亿元,受票单位多达631户次,涉及全国9个省(市)、30余个地市;同时,为逃避税务机关的日常监管,让企业的经营看起来更为合理,拉拢一些不明真相的亲戚朋友入伙,利用他们的身份证明,自开农产品收购发票3951份,票面金额合计3.8亿元。
【案件处理】
经查,该团伙合计虚开普通发票9.38亿元,取得不法收入200多万元。截止发稿时,主要嫌犯已全部落入法网,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制裁。
【案例启示】
本案中,利用大数据平台查询、筛查、分析企业的开票情况,核查账户资金流转情况,配合实地调查取证已经成为税局稽查虚开发票的重要手段;顶额开具发票、开票时间集中、受票单位涉及地区广且分散已经成为税务稽查的重要着眼点。涉案企业利用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短期内大肆开票且开票金额巨大,引发税务机关的稽查,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