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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填报风险点解析

日期:2020-03-16

   “少计收入”是税务稽查的重要风险点之一。企业在实务中存在哪些少计收入的风险操作?哪些申报数据暴露了企业存在少计收入的问题?本文谈谈纳税申报时应关注哪些敏感数据,从而规避风险。

  风险点1:申报表营业收入与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不一致

  《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中1—13行“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均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计算填报。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纳税人其数据均直接取自利润表。因此,所得税申报表营业收入与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应当一致。

  风险提醒:申报表营业收入小于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存在故意少报收入,少交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操作建议:若汇算清缴时发现企业收入确认有误,需要先调整利润表,然后按调整后的利润表进行年度申报。

  风险点2:预缴申报的营业收入与汇算清缴申报的营业收入不一致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和年度汇算清缴当中的营业收入,都是按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金额填报,原则上全年四个季度预缴申报的营业收入与汇算清缴申报的营业收入应当一致。

  特殊情形:季度预缴之后,汇算清缴之前发生了申报年度业务销售退回、会计差错等影响营业收入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需要对所属申报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调整后年度申报的财务报表、申报表中营业收入就与季度申报的营业收入不一致。

  风险提醒:预缴申报的营业收入与汇算清缴申报的营业收入不一致,会被怀疑存在故意调节收入、少缴税的问题,会引起对收入是否真实进行稽查的风险。

  操作建议:若资产负债表日后汇算清缴前发生销售退回,按调整后的年度利润表数据申报,并需要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不符合规定的折扣折让”行次进行调整,因为所得税法规定销售退回应冲减退回年度的收入,而不是所属年度。若发生会计差错需要调整利润表收入,需要准备证明差错调整的资料,以免被怀疑存在随意调减收入、少缴税的问题。

  风险点3: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填报不配比

  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都明确,收入确认的条件之一为“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即收入的确认与成本的结转应当配比。

  风险提醒: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不配比的结果,一是导致毛利率偏离同行业过多;二是导致营业收入变动与营业成本变动趋势不同步;三是有收入无成本或有成本无收入。这些情形都会被怀疑存在隐瞒收入、偷逃税款,或者迟延纳税的问题。

  实际中,导致收入、成本不配比的原因包括:

  1、成本核算不准确。一是将营业成本都计入或者部分计入期间费用,导致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不匹配。

  2、成本结转与销售收入不对应。部分产品购进无发票,为了避免纳税调整,结转有票商品成本,导致本期结转成本的商品与本期销售收入对应的商品成本不一致。

  3、按照开票时点确认收入。因对方不要发票或不及时索要发票未及时开票,未确认收入,但因货物已经发出或成本已发生而按实际发生额结转,导致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不匹配。

  4、按照收款时点确认收入。因未收到款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也不确认收入,但因货物已经发出或成本已经发生而按实际发生额结转,导致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不匹配。

  5、不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提供劳务的企业,不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而将成本直接计入营业成本,导致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不匹配,甚至有成本无收入或有收入无成本。

  6、隐瞒收入。企业隐瞒不开票收入,不申报或迟延申报,而成本正常结转申报,导致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不匹配。

  操作建议:一是年底结账前核对收入按规定及时确认入账;二是年底核对销售成本与收入一一对应结转,劳务或服务成本按收入实现的比例结转;三是准确界定期间费用与营业成本界限(即与收入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一定要在成本科目中归集),核算不合理的及时更正账务,调整报表;四是申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既要保证纵向变动趋势同步且相近,也要保证横向毛利不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太多。

  风险点4:企业所得税申报营业收入与增值税营业收入不一致

  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应税收入依据不同的法规执行,确认的时点大部分是一致的,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具体如下表:


 

  风险提醒:因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应税收入规定不同,造成申报的营业收入不一致情形比较少,发生的概率也比较低,因此,如果申报的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一致且相差较大的,就会被怀疑存在两税收入申报不实的问题。

  操作建议:汇算清缴前要核对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或财务报表上的营业收入与全年申报的增值税应税收入是否存在差异。存在差异的按照上表中可能造成差异的情形进行自查,如果确实存在规定差异,应提前备好相关的证明资料,只属于所得税收入的应及时做纳税调增;属于增值税少报、漏报要及时补充申报。

  风险点5:企业所得税填报收入项目与增值税填报收入项目不匹配

  1、租金收入填报风险提醒

  (1)《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填报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出租收入,与《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租赁收入对应的行次应有体现。只有一税申报,可能其中一税少报收入。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填报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在《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出租固定资产租金收入应有数据,否则可能少报企业所得税收入。

  (3)《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填报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出租收入,大多伴随有押金逾期或违约不退的的问题,若有逾期不退的押金,该表中营业外收入项下“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以及“其他”应当有体现,否则可能被怀疑迟延纳税。

  2、资产处置收入风险提醒

  (1)《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营业外收入项下“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的填报与《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项下“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要相对应,不能只有一处体现,否则不是少报税就是填报有误。

  (2)《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营业外收入项下“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的填报与《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申报收入要相对应,不能只有一处体现,尤其是处置资产适用税率与企业主营业务税率不一致的。只有一税申报,可能其中一税少报收入。

  3、政府补助收入风险提醒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申报了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的,《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营业外收入项下“政府补助利得”应当有对应体现,否则可能被怀疑存在少报收入的问题。

  (2)《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项下申报了“收到的税费返还”的,《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营业外收入项下“政府补助利得”应当有对应体现,否则可能被怀疑存在少报收入的问题。

  4、视同销售填报风险提醒

  (1)食品、日用品、烟、酒、电器生产、加工、经销企业,经常存在将自产或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赠送客户等行为,而这些行为一般不开发票。若企业全年未申报不开票收入,也不申报进项税额转出,不仅可能增值税少报,很可能企业所得税也少报。申报的收入小于等于开票收入,两税都存在问题。

  (2)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时《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申报的视同销售收入与增值税申报的不开票收入与进项税额转出应同时体现,否则会被怀疑存在少报一税的问题。

  风险点6:企业所得税填报收入项目与印花税关联信息不匹配

  1、销售收入风险提醒

  《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填报销售商品收入的,应确保申报了购销合同的印花税,否则可能牵出少交印花税的问题。

  2、出租收入风险提醒

  《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填报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出租收入的,应确保申报了租赁合同的印花税,否则可能牵出少交印花税的问题。

  3、建造合同收入风险提醒

  《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填报建造合同收入的,应确保申报了建筑安装合同的印花税,否则可能牵出少交印花税的问题。

  风险点7:营业收入变动与存货变动不匹配

  风险提醒1:《资产负债表》申报的存货增加远超过《利润表》申报的营业收入或所得税表申报的营业收入增加额的,可能会被怀疑存在隐瞒收入或是虚构存货、虚抵进项的问题。

  风险提醒2:《资产负债表》申报的存货年初、年末都接近于0,但《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申报的销售商品收入且金额较大,可能被怀疑存在无库存销售,牵出虚开发票的问题。

  风险点8: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不匹配

  风险提醒:所得税表申报的营业收入远远低于《现金流量表》中申报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付款”余额、“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时突增或过大,可能会被怀疑存在隐瞒收入或迟延纳税的问题。

  风险点9:连续申报年度损失

  风险提醒:《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连续三年及以上申报年度损失,应确保收入、成本以及纳税调整项目申报无误,否则可能会被怀疑存在隐瞒收入或虚列成本费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