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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会议:4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专票电子化加快

日期:2020-03-31

  3月31日,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荣发表示,4月份是疫情发生以来第一个季度集中纳税申报期。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大量纳税人将在4月份纳税申报期集中体现享受。为此,税务总局决定延长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将截止日期统一由4月20日(周一)延长至4月24日(周五)。

      针对社会纳税人痛点、难点问题推动服务提质增效。3月份,针对营商环境当中的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的痛点,在北京、上海、重庆、广州开通了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新办纳税人可以免费领取税务发放的UKey,可以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不再像以往需要向第三方购买增值税发票的金税盘和税控盘等税控设备。4月1日开始,将进一步扩大试行范围,下大力气解决税控设备第三方收费这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将加快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进程,力争在年底以前有一个实质性的进展。